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0日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1 万吨海洋防污防腐材料系列新建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告。
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1 万吨海洋防污防腐材料系列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开元路和东浦路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单位: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2、环评文件审批
2024 年 4 月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委托编制完成《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1 万吨海洋防污防腐材料系列新建项目》,该项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甬环建〔2025〕31 号”。
3、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日期:2025 年 7 月 20 日——2026 年 05 月 05 日
(2)建设地址: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开元路和东浦路交叉口西南角
(3)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 1 幢丙类车间、1 幢甲类车间、2 幢甲类仓库楼、1 幢丙类仓库楼、1 幢乙类仓库楼、1 幢公用工程楼、1 幢综合楼,1 个罐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21768.3m2,实施年产 4.1 万吨海洋防污防腐材料系列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为 6000t/a 水性丙烯酸乳液、5000t/a 丙烯酸树脂、20000t/a 水性防腐防污涂料,10000t/a 溶剂型海洋重防腐功能涂料。
(4)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a. 废气
施工期间的作业粉尘主要来自区域范围内场地的平整和开挖,散装建筑材料装卸过程以及打桩机烟尘,还有施工机械燃烧柴油排放的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等。加强施工管理、改进施工方法、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b. 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泥浆水、车辆冲洗水和少量的生活污水。利用厂区现有污水管网,全部纳管处理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明显影响。
c. 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建筑气动工具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围无居民点,对敏感点造成的影响很小。加强施工管理,控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夜间作业,降低噪声影响。
d. 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泥浆在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挖坑填埋,建筑废料应实行分类堆放,对于可回收的建筑废料,如破损工具等应予以回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特此说明。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0 日
上一篇:
相关新闻
暂无相关新闻